來源:家長幫論壇重慶社區 2017-11-24 14:49:26
3.入學程序
(1)公布學位
區教委在完成本區戶籍學生網絡報名后,結合本區實際,核算出可接收隨遷子女入學的指定學校所數及其學位數后,向社會公布。
(2)提交申請并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登錄九龍坡區招生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入學申請。
(3)網上材料審核
接收到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申請后,區教委、區公安分局、九龍坡不動產登記中心、區工商分局、區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將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4)公布接收情況
網上材料審核成功的申請人按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家長可查詢入學申請受理結果,接受監督。
(5)現場材料審核
網上材料審核成功,已安排學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規定時間內到擬接收學校現場審核紙質證明材料,逾期不至視為自動放棄。
在網上和現場審核中,如發現申請者提供的入學申請材料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按本辦法在我區入學的資格。
(6)領取錄取通知
審核完成的學生到接收學校報到注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工作小組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區信訪辦、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九龍坡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管理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委,區教委負責具體實施。
區監察局負責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區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媒體輿論的引導與管控。
區信訪負責辦處理招生過程中的突發緊急事件,接待集訪群眾,積極進行現場協調,化解入學矛盾。
區人力社保局負責非戶籍人口社會保險證明的出具和審查。
區公安分局負責非戶籍人口居住證審查和證明,維護招生秩序,一旦發生群體性上訪和個別激訪等問題,到現場依法進行處置。
區工商分局負責非戶籍人口營業執照的審查和證明。
九龍坡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非戶籍人口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的審查和證明。
(二)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
各學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將有關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程序、咨詢電話、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加強與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溝通,讓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戶籍地學生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按本辦法在我區入學的資格。
(二)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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