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整理 2018-01-23 15:21:16
普陀區:
關于2018年寒假期間辦理轉學手續的公告
轉學對象:
(1)學生戶籍隨監護人戶口由本市其他區縣遷移到本區,可申請跨區轉學(學籍由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2)學生戶籍隨監護人戶口在本區內跨街道(鎮)遷移(非同一街道(鎮)和相鄰街道(鎮))可申請本區內轉學
(3)學生戶籍由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遷入本區,可申請跨省轉學(學籍由外省市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4)學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積分(目前標準積分為120分),積分需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各查詢確認,居住證登記住所在本區,居住證登記住所地址須與購房或租房證明材料登記地址相同,可申請學籍由外省市或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
(5)學生父母一方為本區常住戶口,可申請學籍由外省市或外區學校轉入本區學校(需符合條件,見轉學申請材料)。
(6)小學五年級、初中九年級不予轉學。
奉賢區:
2017學年第二學期奉賢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本市戶籍學生)轉學通知
2017學年第二學期奉賢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非本市戶籍學生)轉學通知
注意事項:
1、各學段(五年級、九年級)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學。
2、遵循“籍隨人走,一生一籍”原則,學校不得接受無學籍、無轉學材料的學生。學校不得無故拒絕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和轉出。
3、同一鎮區學校之間原則上不予轉學。
4、轉入學校如無空余學位,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虹口區:
虹口區2018年寒假小學生轉學通知
適用對象:
1.學生戶籍隨家長在本市內跨區遷移至本區的。
2.學生戶籍從外省遷入本區的。
3.學生從境外到本區落戶的。
4.在外省市或境外就讀的本區戶籍學生,需回本區就讀的。
5.本市在籍學生居住地跨區變更。
6.符合本市當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
7.學生戶籍隨家長戶口在本區內跨聯合招生組遷移的。
小學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各校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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