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寧波站 作者:小肥羊233 2018-04-08 20:18:07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寧波鄞州區小學地段生幼升小招生政策,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招生對象
凡年滿6周歲(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學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
因身體狀況需延緩入學的,須持有區級以上(含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服務區小學辦理相應手續,報區教育局審批。各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報名時間
各鎮(街道)教輔室須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報名工作;直屬學校在2018年4月28日~29日完成報名工作。
報名辦法
報名時須隨帶戶口簿、房產證(房產抵押的要求出具銀行抵押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及學前教育登記卡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對應的教輔室或指定的小學報名,直屬學校區域范圍內的到區教育局劃定的服務區辦理登記手續。
錄取辦法
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具體錄取辦法和順序如下:
原則上房產證和戶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集團化學校有校區招生滿額時,原則上優先在集團內各校區內調劑。
1. 學校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進行分批有序錄取。
(1)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且戶口簿戶主和房產所有權僅為父母)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內無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校就讀)。
(2)適齡兒童戶口自出生日起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口和住房均在本學區內的。
以上(1)、(2)類適齡兒童,當報名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學區學校就讀;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同批次招生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統籌安排入學。
2. 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憑拆遷過渡安置協議,向戶籍所在地對口小學報名并統籌安排入學。
3.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到鎮(街道)教輔室或直屬學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統一安排入學:
(1)鄞州區引進重點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鄞政辦發〔2013〕22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2)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軍人子女需提供所在部隊師以上(武警部隊團以上)政治部機關證明);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查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寄住在鄞州區直系監護人處的。
(3)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按照甬鄞教普〔2011〕8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到鎮(街道)教輔室(或教輔室指定的小學)或直屬學校報名,統一安排入學。
(1)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且戶口簿戶主和房產所有權人均為父母)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校就讀,我區從2016年起不再視作學區學生,統籌安排學校入學。
(2)在本學區有戶籍無房產但在本學區長期居住的適齡兒童。
(3)入學前在異地辦理延緩入學手續,當年因遷入本區戶籍要求在本區入學;或本區內遷戶要求在本區對口學校(學區)有所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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